離婚後,原本約定好的孩子監護安排並不是完全不能改。如果之後想改由另一方照顧,或因家庭狀況改變而需要重新調整,就是一般常說的「監護權轉移」,法律實務上通常稱為「改定監護權」。如果想把監護權改給另一方,甚至由祖父母、姑姑、阿姨等親屬照顧,也不是雙方說好就一定能完成,仍要看身分關係、原本的親權安排,以及是否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。...
小三被告侵害配偶權後,不代表一定要賠錢,也不會因此被關或留下刑事前科。收到起訴狀後,應先確認對方提出哪些證據、自己是否有不知情或未逾越一般社交分際等抗辯空間,再評估要和解還是應訴。...
小蘭最近發現丈夫小柯經常晚歸,手機裡還出現與小灰的曖昧對話,兩人甚至曾共同進出汽車旅館。礙於孩子年幼,小蘭原本想等3年後再提告,卻又擔心錯過求償期限。也不知道LINE截圖、照片是否足以成為證據,也擔心自行翻查手機或跟拍可能觸法。而侵害配偶權能否求償,關鍵不只在於有沒有證據,還要看證據是否合法取得、能否證明雙方關係超過一般社交界線,以及是否仍在提告時效內...
專業律師教您民法 1052 條法定訴請離婚事由實務認定標準,告訴您外遇怎麼舉證、家暴該蒐集什麼證據、分居要多久法院才會判准。更重要的是,掌握訴訟流程、費用預算、時間規劃,以及如何在每個階段爭取最有利的結果。...